( 我發現寫太多了,先分享上集好了 )
今年 3 /1 號我莫名其妙收到一封來自 XX 市政府衛生局的掛號公文
但是還沒拿到信的時候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啥東西?
是衛生局通知我要身體健康檢查?還是有什麼事情要通知的?
反正就是一直亂想。
然後我上網找【衛生局寄掛號信】關鍵字
結果出現的都是〝網路賣家廣告不實被檢舉〞的經驗談內容
那時候我剛好用〝個人名義〞在 ( 姑且稱 XX 平台 ) 拍賣保健食品
所以我二話不說的把 ( 姑且稱 CC 平台 ) 上架中的商品陸續先下架,看後續如何在上架
因為我第一次收到,所以我看了很多賣家有被罰款,還分期付款才能付清,有的是平安無事
在當時,看到一位部落客他無私的分享他的故事還有〝範本〞
我立馬請求他也給我一份,真的非常謝謝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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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真正拿到公文信件已經是 3/3 號了
仔細看了一下【公文函】我無言了,真的無言了
以下是時間表
第一次收到衛生局掛號檢舉函 | |
檢舉時間 | 106年2月20日 |
檢舉平台 | XX 平台 |
戶籍地衛生局受理的時間 | 107年2月14日 |
掛號信寄出時間 | 107年2月28日 |
掛號信簽收時間 | 107年3月1日 ( 一併下架 CC 平台 ) |
拿到掛號信時間 | 107年3月3日 ( 一併下架 OO 平台 ) |
報到陳述意見的時間 | 107年3月9日 10:00 ( 承辦人員協助修正並提示爭議的內容 ) |
被檢舉內容 | XX 保健食品在 XX 平台刊登的標題 「改善便秘,清腸毒,排宿便,瘦身之類...等」誇大,廣告不實 |
老實說,我其實不知道該說啥! 因為我的問題好像跟大家不太一樣
還有,我還得恢復記憶,好陳述 1 年前發生的事情!
這真的有考驗我的記憶力 = =
重點是無關我下架的保健食品阿...
但以防萬一,我乾脆把 ( 姑且稱 OO 平台 ) 上架的保健食品都下架,除了 XX 平台以外
然後我在 3/9 號那天到衛生局去說明為什麼要上架這支商品
那時候陳述時,隔壁還有一位類似老闆的男性民眾,
他一副就是別跟我講五四三,這個為啥不能寫?
看他的商品好像是類似果乾的東西
然後承辦人還跟他說:他們只是釐清以及辦理口述文件的人,而上面才是管事的,請他配合一下
以上題外話,我在拉回來,不然寫不完 ><
我的承辦人很溫柔,還非常好心 ( 感覺老天開啟了一扇窗給我 )
◆ 承辦人:我們接到 XXX 縣政府的檢舉來函,所以理當得辦理,並且等等請妳一一陳述事實唷
:好 ( 腦袋一片空白 )
◆ 承辦人:你為什麼要販售XX保健食品?
:朋友送的,我吃不完,所以上架轉賣 (委屈
◆ 承辦人:因目前看檢舉商品的網址已經不見了,所以想請妳說明一下為什麼刪除?
:因為那個刪除帳號 ( 姑且稱 A ) 所綁定的手機,我後續有其他用途,需開設新的帳號 ( 姑且稱 B ) ,所以刪掉了
◆ 承辦人:那妳還記得商品有賣出去嗎?
:沒有賣出去,因為我只是放上去,然後沒多久就下架了
◆ 承辦人:其實只要上架,那怕是一秒,都已經違法了喔。那妳還記得妳什麼時候刪平台?
:應該是去年 5 月吧?
◆ 承辦人:妳知道改善便秘,清腸毒,排宿便,瘦身這些都不能寫嗎?
:不知道,我都是抄別人寫的,因為我想說搜尋時可以一併跑出我的商品
◆ 承辦人:唉~! 最近因為新聞報導,有人誤信吃"只要吃"保健食品就能治療好疾病,然後就往生了,所以衛生局才積極導正民眾的觀念
承辦人開始拿出食品法規以及文件說明給我看,然後跟我說我哪段話不能寫,正確要怎麼用文字敘述之類的
◆ 承辦人:妳在上架的時候,XX 平台有通知妳有違規並且強制下架嗎?
:我不記得了,記得是沒有。
◆ 承辦人:太過分了,衛生局應該要直接開罰這個平台才對!一堆賣家都廣告不實!
◆ 承辦人:妳知道廣告不實所罰的金額是 4~60 萬元,所以我想了解妳的當月所得是?
:我是 SOHO 族,要看案子,有時一個案子只有幾千元。
◆ 承辦人:所以是收入不穩嗎?那我姑且寫 5000~10000 元
:好
◆ 承辦人:喔對了! 因為我們有發函告知 XX 平台,必須提供我的【該商品未賣出的資料】、【產品下架的時間】、【平台刪除的時間】等後端資料畫面,但調資料要兩個月,所以確定是否會罰緩的公文發函時間,大概會落在 5 月份喔! 先跟您告知一下
:好的,了解了
◆ 承辦人:我們也會要求 XX 平台用妳的【名字】、【電話】、【身分證】搜尋後端,妳全部的拍賣資料都會出來喔!所以妳確定剛剛講的都是事實嗎?毫無保留嗎?
:我還有一個拍賣帳號 ( 明知到對方只是告知確認而已,但覺得還是說好了 )
◆ 承辦人:是指現在新的平台嗎?
:不是,是用另外一支手機設立的 ( 姑且稱 C )
◆ 承辦人:那個拍賣都是賣些什麼東西呢?
( 我用手機搜尋後遞給她看 )
◆ 承辦人:我會註記這個帳號所賣的是一般產品
後續承辦人問了很多問題,也陸續印剛剛口述的資料,C 帳號的拍賣畫面以及檢舉信上的網址【確實已經刪除】且找不到的畫面。
然後要我在每一個問題的後面壓印章(或指印),並且核對她打的資料有沒有錯
( 流程:詢問 → 手寫註記 → 列印 → 確認 )
當我在看她 key in 的資料,某個地方她寫錯了
XX 平台帳號項目 | |
被衛生局檢舉的帳號 | A 帳號 ( 106年5月已刪除,承辦人員主要釐清的事件 ) |
刪除 A 後重新申請新帳號 | B 帳號 |
A,B 為同一支手機,均銷售保健食品 | |
另一賣場帳號 | C 帳號 ( 另一支手機設立,銷售一般商品 ) |
她把我〝刪除帳號 ( 姑且稱 A )〞 及〝開設新的帳號 ( 姑且稱 B )〞還有後面的 C 帳號搞混了
當下我在思考,要不要跟她說,因為針對問題的話其實 B 帳號是不需要出現,
而且重點 B 帳號目前還放有未下架的保健食品 ( 雖然沒有寫什麼,但當下就很怕節外生枝 )
而我現場拿的手機是 C 帳號的根本無法下架保健食品,怎辦 ! 當時根本就是天人交戰
承辦人看我停了很久問了一下:我哪裡有寫錯嗎?還是有什麼要補充的?
:拍賣的帳號寫錯了 ( 還是決定說了吧 )
:被檢舉的帳號平台 A 已經刪除了,重新改成 B 平台( A , B 是同一支手機 ),C 平台是用另一支手機
承辦人:妳方便讓我看一下 B 平台的販售畫面嗎?
:痾..這平台目前也是賣保健食品 ( 我還是沒有給她看 )
承辦人:妳是不是擔心給我看以後,又會馬上被檢舉?
:對
承辦人:妳不用擔心,案件的受理時間內都不會在二次被檢舉! 所以才要妳說的更詳細一點,
而且我可以幫妳看一下 B 平台是否有違規,以免妳又被檢舉
( 然後我就把手機遞給她看了 )
承辦人:妳 B 平台沒有任何廣告不實的敘述喔!都有照衛生局的法規走
聽到這裡真的鬆了一口氣!!! 整個釋放壓力
承辦人:不過妳這張圖有爭議所以要換一下! 好了,沒問題後我再去重印一次
然後要印的同時,承辦人問我:分類是妳自己訂的嗎?
:不是,是 XX 平台自己分類的
承辦人:那請妳回家修改完後,記得打電話給我告知我改好了,我在印下來,免得印到妳有爭議的畫面
結束之後,我真的是感恩的騎回家
我真的覺得,不要跟承辦人員起爭執,我都乖乖的讓她一問一答,配合就對了..
妳的態度取決於她要不要幫妳
然後我也了解到不要亂寫一些違規的關鍵字
所以在上架保健食品時,都會翻一下那位承辦人給的食品法規刊冊
但等待的過程中也迎來了另外一封衛生局寄來的檢舉掛號信
WTF!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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