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的,繼上回3/9號親自到衛生局陳述事件後,我就沒有想後續罰款的事情 (但已經準備存"罰款"的錢了)
畢竟是自己沒有注意到法規,所以該講的都講了該陳述的也陳述了
也蠻感謝部落客"寄電子範本"給我,雖然我沒機會用到 =.=
然後日子過到 4/9 號那天,收到媽媽 line 我訊息
MOM:弟弟收到衛生局的掛號信,你東西到底有沒有全數下架阿?
:有阿!我全部都下架阿,不是說審理的過程中不會檢舉嗎?
MOM:信上說要你寫一份"陳述書"然後寄到 OO 市政府衛生局,因為妳住外縣市所以沒辦法親自到現場,記得電話問一下要準備什麼
後續請我媽給讓我看一下 【公文函】 ,看完以後我還是無言了!
以下是時間表
第二次收到衛生局掛號檢舉函 | |
檢舉時間 | 107年2月26日 |
檢舉平台 | CC 平台 |
戶籍地衛生局受理的時間 | 107年3月31日 |
掛號信寄出時間 | 107年4月8日 |
掛號信簽收時間 | 107年4月9日 |
通知掛號信時間 | 107年4月9日 |
文件寄達衛生局的時間 | 107年4月20日 |
被檢舉內容 | AA 保健食品在 CC 平台刊登的標題 「宿便,瘦身,圖文誇大之類...等」誇大,廣告不實 |
受理人 | 我弟 |
這時間點根本是 3/9 號報到陳述意見時就已經"同步發生"了
第一次收到衛生局掛號檢舉函 | |
檢舉時間 | 106年2月20日 |
檢舉平台 | XX 平台 |
戶籍地衛生局受理的時間 | 107年2月14日 |
掛號信寄出時間 | 107年2月28日 |
掛號信簽收時間 | 107年3月1日 ( 一併下架 CC 平台 ) |
拿到掛號信時間 | 107年3月3日 ( 一併下架 OO 平台 ) |
報到陳述意見的時間 | 107年3月9日 10:00 ( 承辦人員協助修正並提示爭議的內容 ) |
被檢舉內容 | XX 保健食品在 XX 平台刊登的標題 「改善便秘,清腸毒,排宿便,瘦身之類...等」誇大,廣告不實 |
審理中 |
而且就算 3/1 號把 CC 平台的東西下架也來不及了
然後我又想起來 3/9 號承辦人說的那句 妳這張圖有爭議所以要換一下!
好吧!謝謝承辦人員告知,但已經來不及了 ((苦笑
所以一年前在 XX 平台上架的 XX 商品已經審理中
目前要解決的是 CC 平台的 AA 保健食品,還有怎麼讓我弟安全過關
這次比較棘手 ! 因為受文者是我弟而不是我
所以打去給承辦人員時跟她說明一下,我有收到「檢舉函」然後我是當事人,弟弟不是之類的
承辦人員:我先簡單問一下,帳號都是你本人使用的嗎?
:是,弟弟只是申請帳號給我用
承辦人員:好,那先說明一下,因為妳有涉及違規及廣告不實,所以要寄陳述書過來喔~應該都知道怎麼寫吧?網路都有人再分享!
聽到這句 "網路都有人在分享" 突然在電話外乾笑了一下
後來呢? 我圖片就擷取了 11 張 + 一份 Word
我的 WORD 內容,就是來自 "上集" 那位部落客他無私的分享〝範本〞所改編而成的!
以為不會用到,結果還是用到了... (苦笑...
只是我的撰寫流程是:原帳號何時被盜 → 請弟弟申請新帳號 ( 動機 ) → 使用人是自己 ( 證明弟弟與該帳號販售商品無關 ) → 上架及下架的原因和時間 ( 動機 ) → 證明沒有賣出去 ( 第三方支付畫面及相關的佐證 ) → 職業與收入的狀況 ( 經濟來源 ) → 反省記取教訓,希望衛生局能網開一面 → 最後押上日期名字 ( 灰色是一般被檢舉時需要陳述的內容項目;親訪不用自己寫,承辦人員會協助一問一答 )
每一張都要蓋印章喔..
然後我就寄出去了..
等待的時間非常的煎熬,心想著 8 萬元(以上)我要怎麼付?
然後這筆罰款是不是有時間限制..等
後來我在 5/23 號收到不用償還的消息... ( 是一年前被檢舉的商品 )
然後打電話問我媽,弟弟的那件有罰款嗎?
媽媽說不用喔!!
真的是好家在
所以在網路上賣東西一定要了解法規才能賣
尤其是保健食品或是藥妝品之類的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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